在脱贫攻坚进程中,大名县严格按照国家级贫困县每个贫困村建设一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政策部署,于2017—2018年累计投资4.046亿元,建设159个村级光伏电站,(其中装机容量300千瓦27个、装机容量420千瓦132个)总装机容量63.54兆瓦,2018年12月份全部建成并网发电。这些光伏电站每年发电量约8300万度,年收益稳定在7000万元以上,这笔源源不断的“阳光财富”,不仅成为脱贫群众增收的“金钥匙”,更让村集体经济焕发新生机,为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架起了坚实桥梁。
精准施策,带动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大名县科学运用光伏收益资金,通过开发保洁员、巡逻员、治安员等公益性岗位,鼓励有就业意愿、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通过劳动获得收益,落实开发式帮扶政策,带动脱贫群众就业增收。对无(弱)劳动能力脱贫人口通过补贴的方式直接发放收益。2025年,大名县开发公益性岗位1784个,每个岗位每年工资4800元;补贴无(弱)劳动能力脱贫人口2190户,每户每年补贴2400元。自光伏电站并网发电以来,村级光伏电站累计带动脱贫群众33900余人次,发放光伏收益资金1.024亿元。从“输血”到“造血”,大名县用实实在在的举措让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有门路、生活改善有盼头,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筑起了坚实保障。

规范管理,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全县159个村级光伏电站全部确权到村,各村委会通过委托大名县鼎鼎扶贫开发公司实施统一运维管理,构建起规范化的运营体系—从日常巡检到故障维修全程标准化作业,不仅实现运维成本精准管控,更保障电站始终保持高效发电状态,让“阳光收益” 持续稳定增长。
如今,这份绿色收益正源源不断反哺乡村发展:每年从光伏收益中专项安排1590万元,按每村10万元的标准精准发放至159个脱贫村,为村集体经济注入“源头活水”。
统筹兼顾,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光伏产业的绿色收益,同时也在提升大名县的乡村面貌。在光伏收益分配中,扣除运维管理、土地租金、公益性岗位工资等必要支出后,剩余的“阳光结余”被精准投入到村级小型公益事业中,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村民。2025年,从光伏收益中列支3900万元用于农村道路建设,42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一条条泥泞小路变成平整硬化的便民道,一个个村庄焕发新颜,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显著提升。
下一步,大名县将始终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持续探索光伏产业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以更加务实高效的举措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绿色动力。
来源:大名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