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农办政改﹝2022﹞6号)要求,经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决定推荐邯郸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
2.制度建设突出。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印发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注重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优化软硬件设施,努力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3.工作成效显著。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大力宣传培训,按期填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且数据准确度高,及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向成员户发放权益证书,在集体资产管理、成员权益保障、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或本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
4.作风信誉优良。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单位未出现违纪违法现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得到农民群众普遍认可,未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
二、参评单位基本情况
邯郸市农业农村局既是市委农村工作的指导部门,也是市政府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职能部门,局机关80名职工,是正处级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实施全市“三农”工作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动农业农村改革、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治理,指导乡村产业发展,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工作。
三、先进事迹
邯郸市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市,勇于探索,做到“四个创新”,即:创新工作推进思路。在全国首创“三个同步”,即:清产核资与成员身份界定同步推进、股权设置与组建组织同步推进、建章立制与发展集体经济同步推进,加快工作进程。创新清产核资路径,推行“33451”工作法,“三全”即有集体资产的乡、村、组都必须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全部进行清产核资登记,对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全面搞清;“三准”即量准、核准、评准;“四结合”即依法依规与民主决策相结合、程序规范与全程公开相结合、专业清查与群众参与相结合、账内清查与账外核实相结合;“五相符”即账物相符、账款相符、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一流程”即“宣传发动-成立机构-开展培训-制定方案-清查核实-两次公示-确认结果-账务调整-建立台账-纳入平台-汇总上报-完善制度”完整的工作流程。创新成员界定“一统、二分、三确认”工作法。“一统”就是对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有密切关系的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进行全面统计;“二分”就是对户籍人口、非户籍人口按照户籍、生产生活关系、人员身份等进行详细分类;“三确认”就是尊重历史、结合现实,按照“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规依民”的原则进行成员确认。 创新股权设置方式。以成员股为主,按照“1+X”方式设置,即基本股+(扶贫股、计生股、劳龄股、美丽股等)。通过产改,全市5443个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共核实农村集体各类资产235.1亿元,清查不规范合同12750份,清查农村闲置土地143.57万亩,界定成员8073565人,所有村(组)均已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并赋码,并率先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消零消薄”工程,收入5万元以下村已清零,1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63.6%。《农民日报》《河北日报》以及省产权改革简报先后多次刊发了我市的经验做法,吸引全国各地3000多人次来邯郸参观学习。
四、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18日,共5天。
五、受理单位及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3017169
邯郸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1日